圣诞过了是元旦,与雪花和寒流一同到来的,还有电子商务法。
这部酝酿多时的法律,在今年 8 月 31 日下午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并在 2019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将近半年的缓冲期后,电子商务法的时代正式到来了。
行业内或者是过度焦虑,担忧淘宝商户、微商的经营成本大幅增长,最终关门闭店;或者是太过冷静,浙江的旭阳开了两年淘宝店,半年拼多多,提起电子商务法,他只称“没听说过”,也不关心。
的确有部分产业会因这部法律条文而迎来转型,它能催生新的商业机会吗?
开了 12 年淘宝店的游燕,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监狱扯上关系。
她大概会永远记得 2017 年 3 月 22 日,事发突然,海关稽私局突然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将自己逮捕。一年后,判决尘埃落定,她被判刑 10 年,罚款 550 万元。
游燕的罪名是走私,她从 2013 年开始,在香港通过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采购各种服装,并以快递、委托“水客”等方式走私入境,靠终端网店完成销售。据统计,她所走私的服饰金额达 1140 万元,偷逃税款 300 余万。律师表示这已是最低量刑,依法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放眼中国,大大小小的“游燕”们绝不是个小数目。
媒体时常将代购们所受到打击归咎于《电子商务法》,但事实或许并非如此。代购行业本身就游走于灰色地带,通过规避海关的方式来逃税,数额小的属行政违法范畴,承担行政责任,接受海关行政处罚;数额大的则归属于走私,依据《刑法》来量刑。
代购们的利润点在于免交关税、消费税,以往或许执法程度不够到位,执法一严,成本上升,代购们的优势就会不复存在,代购、相关快递服务、水客行业都应声衰落。
在澳洲做代购的王颖曾对媒体新京报表示,“没办法,今后代购市场监管越来越严,赚不到什么钱了。行业肯定会面临一次洗牌。”
她售卖的产品以奶粉、保健品为主,最担忧的问题是新政策,有朋友向他透露:国内市场或许将对奶粉保健品做出明确规定,如果没有中文标签,或者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的奶粉保健品,一律不得销售。
做奢侈品代购的韩林,同样感觉近来生意难做了,花费 10 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来的代理网络正在溃败,代理们畏惧风险,逃离了这门生意。人肉背货的水客同样人人自危,拒绝了韩林的带货请求。
除了代购之外,海外快递行业也遭遇了挫折。发货量减少已经是既成事实,这意味着小快递公司的老板无法从货代及清关公司的手中拿到低廉的合作价,“到时候要么自己少赚,要么只能增加在代购邮费上”,在澳洲开了快递公司的刘伟道。
代购江湖已遭重创,而微商们的生活似乎并没有大的变化,他们的未来是坦途还是荆棘小道,主要取决于《电商法》具体如何实施。
在条文中,有数处仍未言明,也有数处被此前的媒体过分夸大,期望能还原法条原貌,并探究有可能搭建于其上的、新的商业帝国。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前两种覆盖的人群相对较小,亟需明确界定标准的是‘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卖家还需等待细则和通知。既然未在电商法中直接规定,相信政府对于“零星小额”的定义也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最终找到合乎实情的方案。
唯一明确的是,即便卖家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然需要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目前的政策导向是,国家正在狠抓影视行业、电子商务这样的不透明行业偷税、漏税现象,在减免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同时,严厉打击暴利行业的偷税漏税现象,以降低贫富差距。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未来对发票会更为重视,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而言,纸质发票还需负担寄送成本,可以想见电子发票将更受欢迎。但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法并未要求所有交易必须开具发票,其它类型的服务单据同样被接受,小微商户也无需过分担忧。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换句话说,买家下单后,商品详情页将成为合同,一旦销售的产品与详情页不符,消费者可根据平台留存的证据进行索赔。
还有条款规定,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3 年,让消费者有足够长的追诉期。
新电商法提出的部分要求,是个体商户很难完成的,围绕着电商产业是否会衍生出一大批配套服务商?它们是谁,将如何提供服务?
首先迎来机遇的有可能是电子发票服务商,帮助个体商户解决发票这一环节。
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已内嵌电子发票系统,用户填写发票信息后,可自动生成电子发票。但对于微商而言,开发票依然是个老大难问题,个体开纸质发票排队时间长,同时不少微商都没有专门人员来进行发票开具和管理。电商法的实施必然会导致开发票需求增加,对行业服务商而言有推动作用。
《电商法》的实施对跨境电商而言,也是利好。
法条中规定了代购需要营业执照,且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并且需依法纳税。这一条可能会把许多小代购卡死,代购行业野蛮生长多年,不少海外留学生参与其中,他们本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代购,有几个会为了兼职去申办两国营业执照?
此外,据了解,小代购的货源基本上来自于海外门店,他们以门市价购入,再转销中国。一旦足额缴纳税费,大部分商品的价格将与国内专卖店接近。“无利可图”,他们用这个词形容电商法实施后的行情。
跨境电商则不同,它们规模更大,往往向海外品牌方或大供应商直接拿货,货源价格更低。同时本身就规范化运作,人员职能更细化,营业执照申请不成问题。如今跨境电商的头部格局已定,考拉海淘、小红书等占据头榜,腰部玩家和由大代购转型而来的新入局者,将进行新一轮厮杀。最终,本来以小、乱、散的代购为主体的海淘市场,将被正规军所瓜分。但它们依然需要做好货源把控,如何做好货源追溯,获得消费者认可,依然是个长期命题。